呼伦贝尔:守护生态河湖 实现碧水长流
发布时间:2022/03/29 新闻 浏览次数:215
城市,因水而兴,因水而美。水活,则一城活。
呼伦贝尔市域内河湖众多,河流总长度近4.5万公里,湖泊水域面积近2900余平方公里,承载着自治区73%的地表水资源量。丰富的水资源与森林、草原一起构成了中国规模最大、最为完整的生态系统。
近年来,呼伦贝尔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管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坚持高起点筹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清理整治抓落实,切实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有效改善全市水生态环境。先后开展《呼伦贝尔市地下水生态保护规划》《呼伦贝尔市“十四五”水资源配置利用规划》《呼伦贝尔市“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等文件的编制工作,切实强化规划引领。积极开展地表水分水工作,加强重要地下水水源地管控,及时掌握地下水水位变化情况,持续加大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管理力度,加大工业节水和农业节水力度,呼伦贝尔市中水回用平均每年配置中水约4000余万立方米,地下水灌溉总面积达334.34万亩。截至2021年末,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4,有效节约了农业灌溉用水,全市县域节水型社会建成率达到57%。“十三五”期间,全市实际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万元GDP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完成自治区各项控制目标,通过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的双控制,全面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发展。
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从上到下狠抓落实。2017年,呼伦贝尔市建立河湖长制。截至目前,各项制度体系日臻完善,落实四级河湖长2100余人,串联起治水“责任链”,巡河巡湖实现常态化;率先启动河湖清理专项行动,与“清四乱”专项行动无缝衔接,不定期督查暗访层层压实责任,对问题隐患精准发力,解决了一大批河湖问题,市域内河湖面貌不断改善,水生态环境保护效果明显,河道行洪能力明显提高,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十三五”以来,呼伦贝尔市创新建立科学规划机制、政府主导机制、面向市场机制和强化监管机制等4个采砂管理机制,推动全市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完善“河湖长制+司法”河湖管护模式,深化公益诉讼与河湖长制工作融合,建立起“河湖长制+检察”“河湖长制+法院”工作模式;与毗邻地区跨省建起市县流域治理保护工作协调合作机制,实现多主体协同、多要素发力、多措施并举的跨区域河流联防联控;灵活利用卫星遥感影像平台和无人机等设备为摸排工作提供科技助力;全市完成844条河流和88个湖泊的划界成果复核及上图工作,编制完成《市级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并经市政府批复实施,为岸线资源规划、保护与利用提供科学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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