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城县:加强保护利用让文物“活”起来
发布时间:2022/07/01 新闻 浏览次数:209
近年来,乌兰察布市凉城县高度重视文物事业对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作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物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全面加强文物保护利用,让文物“活”起来,进而促进文旅融合发展。
凉城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现有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1387件,包括一级文物1件、二级文物1件和三级文物13件;不可移动文物(文物遗址)563处,全国、自治区、市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有55处。知名度高、有影响力的文物遗址有岱海遗址群和长城遗址。其中,岱海遗址群的园子沟遗址、王墓山遗址和老虎山遗址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境内163.5公里明长城和11公里汉长城被列为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明长城两边的十二沟段、八台沟段、马场沟段属国家级重点长城点段。
为此,凉城县不断加强和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在传承中不断发展优秀传统,取得了显著成效。
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实施《文物保护法》。实行县级领导包联文保单位包联制度,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文物管理责任体系,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文旅局专门成立了凉城县文物保护中心,负责全县文物保护的日常工作,明确了文物保护单位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
突出重点,不断加强文物保护基础性工作。不断完善文物保护“四有”工作,做到重点文物保护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有效加强了文物遗址保护工作。
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有序实施抢救性维修。完成了天成古庙的一期保护修缮工程、贺龙革命活动旧址环境整治及展陈提升工程,维修维护了老虎山遗址和园子沟遗址3200米防护栏工程,2021年开工了明长城二甲地一号烽火台保护修缮工程,2022年开始实施明长城次边烽火台F1-F5抢险加固项目工程。目前,明长城保护利用项目、十二沟明长城本体修缮项目、贺龙活动革命旧址保护修缮项目及消防项目、天成乡古庙保护修缮工程二期及三防安全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扎实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对全县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全面巡查,文物巡查人员认真落实管护责任,对文物保护单位和长城进行日常巡查和重点巡查。
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日”等重要节日,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和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等多种形式开展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有效扩大了历史文化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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