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安28条《新措施》改进交警执法措施与便捷服务
发布时间:2021/09/25 新闻 浏览次数:241
“十分钟违停免罚”、15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处罚、86项高频户政事项“网上办”“掌上办”……9月24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1年10月1日,要在内蒙古实施教育整顿版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放管服”改革便民利企新措施》(以下简称《新措施》),《新措施》共28条,主要从改进交警执法措施与便捷服务、“网上办”“全区通办”“就近办”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等方面,提出了交管管理业务12条措施、治安管理业务9条措施、出入境管理业务4条措施、网络安全管理业务3条措施。
“在研究制定《新措施》过程中,通过全面梳理分析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和教育整顿中发现的顽瘴痼疾,力争使每条措施都尽可能有效解决企业、群众办事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切实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更快捷更方便更实在的服务,以更高质量更优水平的服务助推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赵剑南说,这些《新措施》是历年来内蒙古公安“放管服”力度最大、措施最硬、服务最优的一次改革。
切实回应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据介绍,在改进交警执法与便捷服务方面提出了10条措施。具体内容包括:对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标线的、挂车机件不全的等15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处罚,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轻微违法处罚量过大、随意执法的问题;对10种一般交通违法首违警告,着力推动解决过度执法、不规范执法等问题;实行“十分钟违停免罚”,破解群众“停车难”问题,有效纠正交警对临时停车处罚过多的问题,9月24日内蒙古各盟市、旗县(市、区)公安局交管部门已同步公布盟市、旗县(市、区)政府所在地新版的禁停区域;实行网上“学法减分”,杜绝了买分卖分行为,斩断了违法利益链条;实行小轿车(营运车除外)、摩托车检验逾期容缺受理,先检车后处理逾期未检验的违法,避免群众来回跑,提高检车效率;实行新购置的货车、挂车,除交通高峰期外,进入城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不受通行限制;增加驾驶人理论考试语音读题功能,方便阅读困难群众参加理论考试;实行星期六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服务,方便广大车主周末检车;开通24小时出入境业务12367服务平台,根据来电人实际需求和地理位置智能流转办理来电事项;提供老年人出入境服务便利举措,开通绿色通道,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据介绍,自10月1日起,在内蒙古实行“轻微交通违法不处罚”与“一般交通违法首违警告”,主要目的一是倡导人性化执法理念,以突出执法的教育警示作用。二是整治执法中的顽瘴痼疾。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五督察组在内蒙古发现的不规范执法问题,充分暴露出部分交警乱执法、过度执法等问题,特别是“机件不全”“未保持安全距离”等轻微违法行为处罚量居高不下,影响了执法的公信力。为彻底整改交警执法顽瘴痼疾,对一些交通安全影响不大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从源头上防止避重就轻、趋利执法的行为发生。三是促进警民和谐融洽关系。近年来,公安交管部门一直在推进简政放权,“轻微交通违法不处罚”与“一般交通违法首违警告”就是其中的两项有力措施,交警执法主阵地在路面、零距离面对群众,有温度的执法会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拉近警民之间的距离,促进警民和谐融洽关系。
另外,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长,内蒙古各地面临的“停车难”问题凸显,已成为群众关切、反响强烈的热点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积极回应社会关注,推出“十分钟违停免罚”措施,可以有效解决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解决违停查处过度执法的问题。据统计,2020年内蒙古交警、城管部门查处违法停车近300万笔,居所有交通违法查处量之首。多数短时间违停行为没有造成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群众经提醒后,可以及时驶离、消除违法状态,没必要过度采用罚款处理的方式。二是切实回应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目前车辆增长与停车泊位供需矛盾日益加剧,路内停车资源供给有限,特别是学校、医院等地点的停车泊位尤其紧张,群众临时“停车难”的问题一时难以解决。在交通非繁忙路段、非交通高峰期,短时间允许临时停放机动车,可以减轻路内停车泊位供给不足的压力,缓解临时“停车难”问题,而不应采取简单“一贴了之”“以罚代管”的粗放管理模式。
86项高频户政事项实现网上办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涉及“网上办”有8条措施。包括机动车选号、机动车牌证补换领、驾驶证补换领等31项车驾管业务;户口申报、注销、迁移等86项高频户政事项,通过自治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蒙速办”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政务服务APP、微信公众号等实现网上办、掌上办;旅馆业、印章业特种行业行政许可审批,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培训单位设立许可,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行政许可与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审批及弩的相关行政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安全审核,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服务机构备案等业务实行“网上办”,从“企业跑”“群众跑”变为“数据跑”。
72项车驾管业务下放至旗县区车管所
《新措施》中在“就近办”方面提出6条措施。将机动车注册、转移登记、驾驶人考试、审验、资格恢复等72项车驾管业务下放至旗县区车管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理论考试扩展至旗县区考;跨省(直辖市、自治区)户口迁移准迁受理、居住证制证权限、旅馆业印章业特种行业行政许可审批延伸至派出所受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首次申请以及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申请受理权限下放至派出所,从“群众跑”变为“民警跑”。
同时,涉及推行“全区通办”方面有3条措施,即实行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内蒙古通办,临时身份证内蒙古通办,公章刻制业务内蒙古通办。
“三减”措施提速办事时效
据介绍,《新措施》中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方面提出了10条措施。包括对自然灾害造成机动车灭失的,在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时,不再提供机动车灭失证明材料;推行机动车转移登记、档案更正业务由原来3日和5日办结缩短为当日办结;旅馆业、印章业特种行业行政许可审批,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分别缩减至5个工作日和2个工作日,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时间由1个工作日缩减为立等可取;办理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培训单位设立许可,不再提供《设立申请书》,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办理跨省区运输枪支弹药行政审批从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港澳商务备案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安全审核实行“网上办”和告知承诺制,将11项证明材料缩减为2项;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审批时限由3个工作日缩减为当日办结;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服务机构备案办理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减至2个工作日。
公布两部举报电话
2021年10月1日,《新措施》将在内蒙古全面启动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将同步密切关注落地情况,完善运行机制,压实责任体系,精心组织推进,加强督查督办,确保每一条措施都能高质量落地落实、取得实效,让群众办事更便捷、企业营商更便利。
发布会上公布了两部举报电话:交管业务举报电话为12123,其他业务举报电话为12389。欢迎社会各界对内蒙古各级公安机关落实《新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和建言献策,并对好的意见建议吸收采纳,不断完善措施、优化服务;对不严格落实的地区、人员的投诉举报,进行认真核查、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