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持续构建简约高效基层治理新格局
发布时间:2021/08/27 财经 浏览次数:239
近年来,呼伦贝尔市将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作为破解基层体制机制难题的利器,抓实抓细五项举措,不断释放改革效能,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统筹优化机构设置,兼顾基层需求。突出强化对苏木乡镇和街道党政机构、事业单位设置的指导规范,确保既要实行限额管理、综合设置,又要体现因地制宜、兼顾基层需求。全市苏木乡镇和街道除完成既定的5+3、5+1个必设机构外,部分城关镇、重点镇及设社区的镇增设城市管理办公室,个别具有管理农村、牧区职能的街道增设综合行政执法局,切实为基层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推动编制资源下沉,充实基层力量。为进一步满足基层工作所需,各旗市区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通过统筹调剂、减上补下等方式,将改革前派驻基层站所的事业编制全部划转至苏木乡镇,并适当增加苏木乡镇和街道事业编制,有效实现了机构编制“瘦身”和“健身”相结合。结合本次苏木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及时核增苏木乡镇科级领导职数,有效提升了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
健全完善职能配置,提升治理效能。为有效破解基层有责无权、权责不对等难题,各旗市区紧扣“基层权力给基层”的要求,按照自治区赋权目录,会同苏木乡镇和街道根据基层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将基层党建、就业社保、社会救助、乡村建设等直面基层、量大面广、迫切需要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至基层,苏木乡镇和街道有针对性地承接赋权事项,通过职能真正下沉、权力有效承接,全面保障了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强化服务能力。一方面,积极推进基层审批服务便民化。聚焦基层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反复跑的问题,将基层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党群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基本实现了“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同时,党群服务中心全部实现规范化建设,统一明确名称标识、上墙职责、区域布局等8个方面内容,服务群众更加高效。另一方面,不断巩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全覆盖的基础上,执法事项由委托变为赋权,将涉及面广、执法频率高、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日常执法事项交由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苏木乡镇和个别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厘清旗市区相关部门执法范围、权责边界,真正实现了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有效解决了“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
大力厘清职责关系,明晰“属地管理”。着眼解决基层治理中存在的权责不清、权小责大、推诿扯皮等问题,旗市区以持续推进为基层减负为契机,进一步梳理实践中需要职能部门和苏木乡镇街道协同落实的事项,积极编制并公布《旗市区部门和苏木乡镇街道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立体勾勒出了苏木乡镇和街道依法履职的“说明书”。各旗市区结合地区实际,有针对性的探索研究制定本地区《部门和苏木乡镇街道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苏木乡镇和街道职责准入制度》等制度办法,切实规范“属地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