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珠穆沁旗:在绿色发展中 擦亮生态最美底色
发布时间:2021/08/17 新闻 浏览次数:275
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是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特色发展的真实脉动,保护生态是该旗各族干部群众的集体表态。近年来,东乌珠穆沁旗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保护好草原生态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以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为总目标,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继续推进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轮牧制度,切实加强生态治理修复,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旗生态环境改善成果日渐凸显,草原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与日俱增。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东乌珠穆沁旗绿色发展风头正劲,生态建设愈来愈兴。该旗牢固树立生态红线意识,坚持“生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原则,系统谋划和推进草原、湿地生态保护与建设各项工程,调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3.05万平方公里,占全旗国土总面积的75.26%,2021年全年计划完成造林规模23.75万亩,其中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0.7万亩,森林抚育0.5万亩,补植补造项目22.55万亩。截至目前,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已完成0.35万亩,森林抚育项目已经开始实施,森林植被恢复补植补造项目乔木补植已完成6.47万亩,乌里雅斯太镇西郊义务植树基地栽植樟子松0.1807万株。
除了进一步扩大现有绿地面积,东乌珠穆沁旗还加快实施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工作,全力推动草原生态由脆弱可逆向良性修复方向演进,认真完成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国家试点项目及自治区级退化草原生态修复项目。其中,自治区级退化草原生态修复项目已经于2020年6月完成,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国家试点项目正在进行整理土地、沙障设置、补播等内容。2020年前,全旗累计完成沙地治理面积144.25万亩,沙地林草植被覆盖度达到50%以上,草原平均盖度提高27%,牧草平均高度达到36.9厘米,林草植被得到有效恢复。
为确保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试点项目得到实效性的成果,东乌珠穆沁旗严格落实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签订森林目标责任状,制定《东乌珠穆沁旗第三期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在9个苏木镇62个嘎查草畜平衡区4624.94万亩草场开展了春季休牧工作,并成立四个巡查组,驻扎草原深处,采取动态巡查、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加强管护巡查,采用无人机航拍、GPS定位等科学技术,将禁牧巡查监管工作真正做到“无死角”。
该旗全面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监督企业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全旗大气、水、土壤环境明显得到改善。该旗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总体高于全盟平均水平,空气优良天数比例控制在98%左右,在全区103个旗县中名列前茅。全旗水环境综合治理效果显著,全旗15家肉食品屠宰加工行业废水治理设施建设全部完成,废水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水收集率保持在70%左右,处理率和达标率全部达到100%。全旗强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污染防治,加强重点企业尾矿的污染防治,全旗8个设有尾矿库的企业已全部编制完成污染防治方案,并正在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尾矿库污染治理工作,截止2020年底,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基本达到60%。
同时,东乌珠穆沁旗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理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不仅有效保障了全旗食品卫生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还最大限度的实现了资源循环利用。全旗积极推进重金属减排工作,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按时完成重金属污染物减排工作。截止2020年底,完成两家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九家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
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东乌珠穆沁旗正在抓住机会窗口,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探索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生活低碳化的新路子,着力构建绿色畜牧业和绿色工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环境高水平保护良性互动,让“绿色”与“金色”相接,真正实现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