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察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2/04/14 企业 浏览次数:118
为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2022年4月13日,四子王旗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意见》中指出:紧扣民营企业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和热点,充分运用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加强涉及民营企业行政案件的监督,督促纠正错误的裁判和行政违法行为,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立足解决民营企业的合理诉求,着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四子王旗检察院将积极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深入研究行政检察监督的内涵与外延,发挥好“一手托两家”的履职新要求,既维护和保障司法公正,又监督和促进依法行政,增强主动性和责任感,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