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 让市民畅享绿色出行
发布时间:2022/09/01 创新 浏览次数:118
2017年8月,乌海市成功入选“十三五”时期交通运输部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成为“十三五”时期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创建城市。自此,乌海市全面开启“国家公交都市”创建之路。5年来,在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支持下,乌海市的创建工作取得巨大成效。
乌海市先后印发《乌海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编制《乌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乌海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乌海市公共交通“十三五”专项规划》《乌海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5—2030》《乌海市停车场规划》《乌海市“十四五”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等规划文件,为创建工作提供了保证。
通过5年的创建,乌海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公交站点实现了中心城区500米覆盖率达到100%,公共交通正点率达到94%,早晚高峰公交运营时速达到20.56km/h,早晚高峰公交平均拥挤度为63.6%,越来越多的市民体验到了公交优先、绿色出行的便利。与此同时,乌海市制定《乌海市政府购买公交服务管理办法》《乌海市城市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乌海市城市公交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服务质量管理规定》等政策文件,切实保障公交运行的服务质量。
通过5年的创建,乌海市公交设施更加完善。中心城区公交枢纽站、停车场、停靠站、候车亭等配套服务设施更加完善,公交车、场站、枢纽站的无障碍通行和其他服务设施逐步完善;完成市客运枢纽站建设,稳步推进乌达区和海南区客运枢纽站的建设。目前,乌海市城市公共汽电车进场率100%,主干道公共交通港湾式停靠站设置比例达到17.1%;新建或改扩建的城市主干道,均结合公共交通港湾式停靠站设置,在大型居住小区或人流集散地建设公共交通首末站或换乘枢纽,初步建成了公交换乘枢纽和集多种运输方式为一体的城市综合客运枢纽网络;建成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和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便捷化的无现金支付广泛应用。城市交通节能减排水平明显改善,新能源公交车辆比例逐渐提高,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达到10.79标台/万人,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比例达到92.35%。与此同时,充电、加气、加氢等站点建设正在稳步推进。
通过5年的创建,乌海市运营安全切实保障。通过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疫情防控演练等措施,乌海市城市公共交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显著提升,公共交通领域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此外,公交车利用智能调度系统将车辆速度控制在50km/h以内,实行控速管理,建立超速惩罚机制,逐步消除车辆超速行为;车内加装驾驶员防护栏,最大程度保证驾驶员行车安全;加装破窗装置等智能安防设施,“一键报警”功能全覆盖,极大提高车辆的防暴及报警预防性能,确保车辆运营安全。
通过5年的创建,管理更加规范。交通运输行业持续深化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改革、综合执法改革、投融资改革、“放管服”改革等;主动对接周边盟市,签订《呼包银榆区域交通合作协议》,全力推进“全国绿色交通城市”“国家公交都市”创建。
如今,乌海市城乡公交服务网络不断扩大,线网结构逐步优化,一条条公交线路形成了串联市区的“网络线”,城乡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明显成效,满足了广大群众的基本出行需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主体地位基本确立,对城市发展的引领作用显著增强,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得到缓解。
接下来,乌海市将继续对照“国家公交都市”创建任务,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逐项敲定工作内容、落实分工责任,确保重点工作提质增速,全面提升公交管理水平和服务品质,用良好的工作实绩为“国家公交都市”创建交上一份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