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四子王旗人民检察院积极回应企业需求(一)
发布时间:2022/04/08 商业 浏览次数:220
“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四子王旗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大讨论活动工作安排,迅速反应,积极落实、紧跟节奏,通过坚持开门纳谏、敲门取谏、线上采谏、发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征求意见表和调查问卷等形式,全方位了解企业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以及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需求。为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我院决定自即日起将“开门纳谏”的问题、措施、责任部室、落实情况,陆续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让广大企业群众感受到检察院对于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和行动力。
内蒙古中加农业生物有限公司、内蒙古兴蒙农业有限公司、四子王旗景欣农业有限公司提出,希望检察机关多深入企业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宣传关于民法典的相关内容。我院大讨论活动小组经过讨论研究,认为开展普法宣传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之一,但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我们做得还不够深、不够细、不够透,各部室要高度重视进企普法的重要性,提供真正优质的法律宣讲。领导小组决定将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设为责任部室,具体负责落实该项工作。
针对以上企业提出的建议,我院结合检察职能和我旗营商环境实际提出三点具体措施:一是结合“法律六进”进企业开展普法宣传。重点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中知识产权、劳动纠纷、融资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问题,向企业赠送各类法律书籍和宣传资料,帮助企业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同时向企业员工宣讲《劳动者权益保障法》,引导企业员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积极开展公开听证工作,以公开促公正。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时积极运用公开听证程序,强化面对面释法说理,努力实现事心双解,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加强新媒体宣传阵地建设。运用两微一端,把各级党委及上级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出台的相关制度措施及本院好的做法向社会各界传播,构建“人人是营商环境、事事是营商环境、处处是营商环境”的社会氛围,凝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社会合力。